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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求审判长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而不能凭着听起来完
的推理来判案。结果接下来审判长真地就宣证人
席,就好象早就料此一着一样,
来的证人正是方
,经各方确认
份后,方
就开始
证,方
每说到一
事实,审判长就询问商诗是否认可,比如方
说潘天
很在意生育能力,她自己正是因为这一
才被迫和潘天
离婚,而不幸商诗也没有生育能力,故潘天
也要求跟她离婚,但商诗却
决不同意离婚,潘天
就威胁她什么什么的,总之和起诉书里谈的一样,商诗都一一
认可,甚至公诉方为了加
证据效力,还现场播放了一段潘天
和方
谈话的录音,那显然是潘天
和商诗结婚之后还与方
余情未了,两人行床第之
后
行
谈的录音,内容就是潘天
告诉方
,他已经向商诗施加压力了,相信不久之后商诗迫于压力就会和他离婚的,而他嘴里谈到的压力就是起诉书里提到的那些威胁。我那时才明白所谓证人的个人**原来就是这么回事,不过他们为了用以佐证商诗杀人的动机,也顾不得其他的那些不良影响了。法官当然没有闲心去
这些男女私情,只是问商诗是否认可,商诗脸
都不变一下就
了。总之,方
所提到的每一
事实,商诗无不予以
决地认定。这还不算完,方
退下去后,审判长还宣了第二个证人
,第二个证人竟然是潘天
的一个保镖,而他
证的内容就是,潘天
在商诗
决不同意离婚之后,恼羞成怒,就安排了大量的保镖一天二十四小时守侯在别墅大门里,
其名曰是保护大别墅,实际上却是限制商诗的自由,想通过使她孤立在大别墅里
觉孤苦难受而无法忍耐,最终不得不同意离婚。而倔
的商诗依然没有屈服。公诉方安排这一证人的目的就是想向审判长传达一个意思,潘天
将商诗
得太狠了,把她
急了,所以本就萌生的杀意就变得更加
厚了。审判长还是一样地问商诗是否认可,商诗依然毫不犹豫地
。我没有办法去阻止她的言行,无奈之下只好针对商诗认可的这些事实
些苍白无力的辩白,但这些肯定是无法扭转公诉方已经在审判长
脑里造
的势
来了。最后,我绞尽脑
终于想
了一
漏
,指
既然商诗已经被限制了自由,她又如何能够将潘天
运送到医院的病床上呢?然而公诉方好象早就预料到这一
了,说商诗必然是指使帮凶
的,我指
他们没有证据,信
开河,公诉方便又立刻要求审判长传唤那第二个证人,第二个证人
来
证说,潘天
为了使商诗完全失去与外界的联系,把别墅内的固定电话掐了,把她的手机也给缴没了,
给他来保
,有什么事情只能通过他传达,而恰好在潘天
离奇
现在医院病床上那天之前的那一天下午,商诗突然执意要从他手里拿回她自己的手机,以前她从来没有这样要求过,他一开始不敢,但慑于她毕竟是董事长夫人,在商诗凛然的目光中,他还是忐忑地将手机给了商诗,不过商诗到晚上又将手机还给了他,不知
她要电话
什么。于是审判长问商诗是否属实,商诗没事一样照常
,审判长便问她给谁打电话,她就回答说给潘天
,问她给潘天
打电话
什么,她就回答说佛祖给她托梦,使她有一
不祥的预
,觉得潘天
可能会厄运临
,所以基于妻
的责任,她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潘天
。哎,李老弟,你别骂我,我当时真地想笑,虽然我当律师生意不景气,但
的刑事案
也不少,从来没经历过这样荒诞的
审。可想而知,局势完全已经一边倒了,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最后勉力拿
潘天
的死因说事,说潘天
是死于失血
休克,
本不是所谓的毒发
亡,结果公诉方立刻拿
医疗鉴定机构的鉴定,指
据医院的病历记载,诊断潘天
为失血
休克完全属无稽之谈,至于医院主
医生的误诊误治,可以由潘天
的法定代理人另案追究,不在此案探讨范围之内云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