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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5月11汉城的事星期ri(3/3)

示他们先把住街道两端的路口,预防我下手时有人过来。我把自行车靠在墙根,在黑暗处等他过来。一会儿,那小子骑车进入了我控制的地带,那个年代的厅长有时候也骑自行车。我骑车尾随在他后边,猛上前用车前轮把他别倒在地,然后扑上去就是几个耳光,一边劈头盖脸猛打,一边大骂“你娘个×”!在路灯下,我发现他的脑袋立刻肿得像个大瓦罐。他尖叫起来,像猪叫,很吓人。我赶快从兜里掏出预先准备好的剪子,冲着他的耳朵就剪。剪掉一半的时候我嫌太麻烦,干脆就扔了剪刀动手往下撕,没想到那个耳朵开始冒血,弄得手下太滑,我费了很大力气还是撕不下来。真是没经验啊。这时他叫得更厉害了,大喊“救人啊!救人啊!”围观的人也出现了。我想赶快跑吧,抓起我的自行车骑上就跑。那自行车把已经被我撞得歪得变了方向,我顾不上正过车把,就那么骑着歪把自行车,噌噌噌地钻出了人群…

这晚我终于听闵先生亲口讲述了这个传奇故事。我发现闵先生讲到耳朵只剪掉半个他就动手去撕,谁知因流血手下太滑,撕又撕不下来时,仍带着几分遗憾。而讲到他是如何骑着歪把自行车冲出围观的人群时,又带出几分得意。这时他放下手中的筷子,一手在前,一手在后,双肩扭动,颠簸着自己做向前冲的姿势。至此,闵先生的故事还没有结束。他说他剪耳朵不成功的根本原因,是没做好事前的准备动作,他应该把准备好的一包石灰先撒向他的脸,然后再上去剪耳朵。可惜因为他过于慌张,竟把装在一个信封里的石灰原封向他投去,石灰不但没有散开发挥作用,他本人也发案于这个信封,因为信封上清楚地印着“浙江省话剧团”所以回团后,尽管他又藏血衣又洗手洗脸,第二天警方还是带着信封登门调查了。

您是被警察带走的?我问闵先生。

不是。闵先生说,我是投案自首的。

您自己?

和G先生一起到的公安局。当时G先生知道了这件事,说,你既是为我报仇,我必须和你一起去自首。

后来呢?

后来公安局一看是G先生来了,都惊呆了。杭州谁不认识G先生?

您被宣布无罪释放了?

不光宣判无罪,公安局的人还说,你应该把他的鼻子割掉,为什么只知道割耳朵?还说要求G先生画一幅画。谁给他们画呀。

再后来,那被割了耳朵的人据说给送去劳改了。

闵先生的故事是发生在中国“文革”后期。“文革”时,公、检、法①已被“砸烂”执行公务者多是临时机构,且存有派性。因此,闵更灿的结局便也成了幸运的偶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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