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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分子的不幸(2/3)

我对墨的崇拜有两大原因:其一,他思路缜密,有人说他发现了小孔成像——假如是真的,那就是发现了光的直线传播,比朱只知二气了一百多倍——只可惜没有完备的实验记录来证明。另外,他用微积分里较老的一方法来论证无穷(实际是论兼是可能的。这方法叫德尔塔-依伏赛语言),明无比;在这方面,把孔孟程朱捆在一起都不是他的个儿。其二,他敢赤地谈利害。我最佩服他这后一。但我不崇拜他兼无等差的思想,以为有滥情之嫌。不怎么说,墨很能壮我的胆。有了他,我也敢说自己是中华民族的赤诚分,不怕国学家说我是全盘西化了。

不反对别人信神、信祖宗,或者信天命——只要信得不过分。在学校里安排段祈祷的时间,让小孩保持虔诚的心境,这的确不是坏主意——当时我是这样想,现在我又改主意了。

作为墨门徒,我认为理智是理的第一准则,理由是:它是一切知识分的生命线。于利害,它只能放到第一。当然,我对理智的定义是:它是对知识分有益,而绝不是有害的质——当然还可以有别的定义,但那些定义里一定要把我的定义包括在内。在古希腊,人最大的罪恶是在战争中砍倒橄榄树。在现代,知识分最大的罪恶是建造关押自己的思想监狱。砍倒橄榄树是灭绝大地的丰饶,营造意识形态则是灭绝思想的丰饶;我觉得后一罪过更大——没了橄榄油,多不吃拉;没有思想人就要死了。信仰是重要的,但要从属于理——如果这是不许可的,起码也该是鼎立之势。要是再不许可,还可以退而求其次——你搞你的意识形态,我不说话总是可以的吧。最糟的是某偏激之见主宰了理,聪明人想法自己来害自己。我们所说的不幸,就从这里开始了。

至于国内的学者,门儿清就不是他们的长。有学者说,我们搞的是学术研究,不是搞意识形态——嘿,这由得了你吗?有朝一日它成了意识形态,你的话就是罪状:胆敢把我们民族伟大的神遗产扣押在书斋里,不让它和广大群众见面!我敢打赌,甚至敢赌十块钱:到了这有朝一日,整他准比整我还厉害。

中国的人文知识分,有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,总觉得自己该搞些给老百姓当信仰的东西。这想法的古怪之在于,他们不仅是想当牧师、想当神学家,

时隔十年,再来考虑信仰问题,我忽然发现,任何一信仰,包括我的信仰在内,如果被滥用,都可以成为打人的、迫害别人的工。渎神是罪名,反民族反传统、目无祖宗都是罪名。只要你能举可以狂信而无丧失理智危险的信仰,无须再说它有其他的好,我上就皈依它——这比其他所有好加起来,都要大得多啊。

说到信仰,我和我老师有本质的不同。他老人家是基督徒,又对儒学击节赞赏;他告诉我说,只要条件许可,他每年都要去趟以列——他对犹太教也有兴趣;至于割没割包,因为没有和他老人家同浴的机会,我不知。但我知,他是一个信仰的好者。我相信他对我的看法是:可恨的无神论者,基雅弗利分。我并不以此为耻。说到基雅弗利,一般人都急于和他划清界线,因为他胆敢把义、信仰全抛开,赤地谈到利害;但是真正的知识分对他的评价不低,赤地谈利害,就接近于理智。但我还是不当基雅弗利分——我是墨的门徒,这样把自己划在本民族的圈里面,主要是想防个万一。顺便说一句,我老师学问很大,但很天真;我学问很小,但老猾。对于这一,他也佩服。用他的原话来说,是这样的:你们大陆来的同学,经历这一条,别人没法比啊。

现在,有这样一信仰摆在了我们面前。请相信,对于它的全说明,我都考虑过了。它有很多好:它是民族的、传统的、中庸的、自然的、先的、唯一可行的;论说都很充分。但我不以为它可以保证自己不是打人的,理由很简单,它本就包括了很多大帽,其分量足以使人颈骨折断:反民族、反传统、反中庸、反自然…尤其是,分量简直是一目了然的。就连当初提倡它的余英时先生,看到我们这里附和者日众,也犯起嘀咕来了。最近他在《二十一世纪》杂志上著文,提了反对煽动民族狂的问题。在我看来,就是因为看到了第一的分量。金庸先生小说里曾言:“武林至尊,宝刀屠龙;号令天下,莫敢不从!”民族狂就是把屠龙刀啊。余先生不肯铸宝刀,再倒持太阿,以柄授人——这证明了我对海外华人学者一贯的看法:人家不但学术上有长,对于切利害也很惊警,借用打麻将的术语,叫“门儿清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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